宗喀巴傳 (1357–1419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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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喀巴大師出生於現今青海省。父母都是很虔誠的佛教徒,生子女六人,宗喀巴大師排行第四。

大師三歲時,西藏噶舉派法王「噶瑪巴」自西藏往內地途經青海,為他傳授在家五戒,並預言:「此童子後當往藏中,主持正法,饒益無邊眾生,猶如第二尊佛也。」 大師自小便跟隨敦珠仁欽仁波切,學習顯密教法,賦性天聰,對未聽聞過的經典,祇要稍加思索,便讀誦如流,仁波切對他異常器重。七歲時,出家受沙彌戒。

到十六歲時,在上師敦珠仁欽的鼓勵及資助下,赴西藏深造,先後在許多寺院拜訪各派的高僧名師,所以他有很多上師,其中有著名的是花教仁達瓦上師。

在求學時期,大師每學完一部重要經典,就在寺院依論立宗答辯;因他辯才無礙,在僧伽界中漸有聲譽。

大師三十歲時,受比丘戒。很快,各地便爭相迎請大師為廣大僧眾講經傳法,曾經為僧眾在一天當中宣講十幾部經論,而這樣歷經了三個月的時間,這是在藏地講學弘法史無前例的。

大師三十四歲時,打算遍學金剛乘之密法,後來更得到文殊菩薩之啟示,囑咐他暫時不要講授佛法,先找個清淨地方專心修持。大師跟幾位大喇嘛學習各種密法,為了累積資糧、淨除罪障,大師閉關專修,勤修曼陀羅供及大禮拜。由於過度勇猛精進,以致指尖破裂,手腕磨損隱可見骨,並在石板上留下手腳凹痕。經過這番努力,大師獲諸佛菩薩及祖師的加持,證無量不可思議的功德。

大師智增慧廣,對所有顯密經論都有極透徹之了解,並將一切佛法融合一味,逐漸形成了自己的體系。四十三歲起,用十年時間,一方面寫出了闡明他自己體系的重要著述,如《菩提道次第》、《密宗道次第》等顯密論著;另一方面則大力弘揚戒律,提倡僧眾不分顯密,必須嚴守戒律。他的一切活動,都得到藏王扎巴堅贊的資助和支持。

1409年,宗喀巴大師五十三歲時,在地方政權資助下,首次在拉薩大昭寺前發起正月祈願大法會,向八千餘僧眾宣經講法,發放供養。宗喀巴針對西藏佛教界出現的一些弊端(如佛教戒律廢弛,僧侶生活放蕩等),發起了一場改革西藏佛教的運動,主張先顯後密,顯密兼修,要求僧眾恪守佛教戒律,糾正了當時佛門中日益頹敗的風氣,推動了藏區佛教文化的發展,獲得信徒羣眾的敬仰,由此創立了西藏佛教的一個新教派──格魯派(意為善規派)。從此,宗喀巴大師成為西藏佛教的最高統領。同年,在拉薩建立格魯派的第一座根本道場──甘丹寺。此後,其諸大弟子紛紛在各地建寺弘法(有著名的拉薩之哲蚌寺和色拉寺,後藏之扎什倫布寺)。

1419年,宗喀巴大師在噶丹寺圓寂,享年六十三歲。後由他的大弟子賈曹傑、克主傑先後繼承了其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