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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微雨的清晨,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。電話彼端的他,情緒有點低沈,說:「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。」
在離婚率偏高的現代,聽到這種消息,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,意外的倒是他告訴我的理由。「你知道嗎? 結婚這十幾年來,我幾乎沒有和我太太有過甚麼共同的感動。我們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,談過其中任何一個有趣的章節。我們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,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曾經就其中某一個場景、某一個片段,交換過甚麼感動的心得。」
聽到這裏,我能深刻體會他的悲哀。也許,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,從一開始的熱烈,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步。一朝醒來,當初最親密的枕邊人,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;最珍貴的歲月,因為逐漸缺乏了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。
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,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,擁有各自的空間,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,將兩人相繫、讓兩人相惜。在平凡中,體會趣味;在尋常間,流露真情。
說穿了,這個道理和經營友誼,並沒有太大不同。一對知己、一雙伴侶,在本質上其實是很相近的。所以,經歷同樣的感動,婚姻才能經營長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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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經在報章上,看過一則消息,報道台灣一對夫婦,他們原本經營一家中小型的企業,非常成功。他們因為同時愛上旅行,於是在業務穩定之後,把公司全部交給員工經營,夫妻倆從此千山萬水、夫唱婦隨;他們還有一艘帆船,可以浪跡天涯。伴侶間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,以愛情擴展生命的版圖,不再把生活的焦點全部集中在對方身上,一起將關注放在彼此都覺得有趣的事物上,真是莫大的幸福。
有一對情侶決定要結婚了,他們跋山涉水、不遠千里去拜訪一位先知,向他請教長相廝守的秘訣。先知以慈藹的眼光看看他們,卻說了一句表面上聽來無情,實際上卻富饒深意的話。他說:「你們不要祇是愛著對方,還要共同愛上別的東西。」
別的東西? 別的東西究竟是甚麼,絕對因人而異。可能是共同的孩子、一項有趣的戶外活動,或是一種令人著迷的嗜好。而最能持久、最不乏味的東西,其實就是生命的本身。一起熱愛生活,擁有充沛的能量,分享心靈的喜悅,將是恆久維繫感情於不墜的最大力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