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 做 與 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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寧波車在1992年7月26日開示
1993年6月寧波車在法國中心複述
2000年7月再複述
2014年11月11日(約二十二年後)上載網頁

引言
「自慶」藏主和「秀」大師一起去圓通禪師處參學。圓通接受了「秀」大師,「秀」轉達「自慶」的名字,圓通說:「叫他先去別的地方掛單,等這裏有空位再收他。」 於是「自慶」就在附近寺廟掛單。有一日「自慶」生病了,「秀」想去探望他,但請不到假,故就偷偷溜出去慰問他,「自慶」卻寫信告訴圓通:「秀已違反寺廟規矩私自出入」。圓通收了信,在當晚晚課時大罵「自慶」的行徑:「這個人真是小人,秀冒著被趕出廟之危險去看你的病,你反而作他小報告。」 「自慶」在病榻中聽到這消息後就死了,後來佛教界都說「自慶」是被圓通一罵而死。(按:沒有修持,人要改過,放下執著。)

道林「琳」禪師到圓通禪師處掛單,圓通叫人準備迎新茶會。「遜」禪師負責此事,親自去請「琳」,剛好他不在,「琳」的同房說:「我替你轉告」。「遜」走了,同房卻忘了這件事。茶會時,「琳」遲遲不來,圓通派人請他來,當眾責備他:「廟裏為你開茶會,表示禮貌,你為甚擺架子不準時來?」 「琳」:「剛才我聽到聚會的鼓聲,忽然想要上廁所,趕不及來。」 圓通罵道:「我的鼓又不是瀉藥,打了鼓你就要上廁所?」 「遜」忙出來解說:「是我忘記請他,我應該出廟。」 「琳」的同房:「不關他們(遜和琳)兩個人的事,是我答應代請卻忘記了轉告,我應該代他們出廟。」 圓通禪師欣賞他們勇於知錯的行為(勇者,仁勇者無懼),並原諒了他們三人。

正言

1. 由此可體會到佛法也能使人知道應如何去學做人,所謂佛法不離世間法也,佛法是眾生之靈藥
2. 背後講同門壞話是不好的,但對寧波車說則不同(但要看是甚麼樣的寧波車,否則也是講壞話),修行人要有修口善功夫,此乃十善之一(不兩舌)。對有證悟寧波車說同門之違法、犯戒言行是好的,因你原意也想同修好、想其修行有進步,是對事不對人,自己不方便對同門說或曾經勸導而無結果,無法之下可向寧波車講,待寧波車分析被說之同修是對或錯,然後由寧波車「善巧方便」地教導、指正此位同修,讓他從錯誤中醒覺來學習,把錯之執著放下,再重新汲取“對”的概念。
3. 被報告之同門得悉寧波車知道他的事,自然不高興,話你講是非、無義氣。要知道這不是
“講是非”而是 “談正見”,我們不是黑社會,是佛教徒,自然不講有/無義氣,是“講有/無違戒”
結語
(1) 身為佛弟子,若見到同門/同修造了違戒事情(不是故意的)而不舉報、不舉罪,甚至故意不舉報,刻意隱瞞,已屬:
 

犯菩薩戒,覆藏他罪。根據【梵網經】《菩薩戒》四十八輕戒之第五條提及:「若佛子,見一切眾生犯五戒、八戒、十戒毀禁,七逆、八難一切犯戒罪,應教懺悔,而菩薩不教懺悔,共住、同僧利養,而共布薩(即誦戒)。同一眾說戒,而不舉其罪、不教悔過者,犯輕垢罪。」
為免日後有人存“嫌恨心”,用假根(不屬實的、自認為是的見聞疑)來惱亂他人,舉報前要認知:
教懺悔」─ 以見聞疑三根舉事,令改往修來、捨過遷善。即是說懷疑、聽到、見
       到這個人犯戒,有了見、聞、疑這三根,才可以舉報;目的希望幫助
       他/她,教他/她改以往的過錯,修將來的善根,捨去過錯,遷向善道。
具緣」─ 此是遮業,若具有四緣便成罪。
  1. 有罪。
  2. 有罪想:知道對方有罪,有這個思想。
  3. 不教心。
  4. 默然同住。

若不教悔是犯一罪,若同食味(同住同利)是復犯一罪,若同法味(共布薩)是又犯一罪,隨事各結。

     
  違反《事師法五十頌》。 若果兼為金剛乘弟子同門/同修作出非律儀之行,應當提出勸諫,如在《事師法五十頌》第四十五:「自專修正行,常憶持不忘,他或非律儀,愛語相教示。」 不依者是違背了。
     
(2) 身為寧波車的弟子,若知道一些事情將會影響寧波車、壇城或中心之安全、弘法、運作,而不向寧波車實情稟報,是知情不報,是有意隱瞞、欺騙寧波車,此弟子是
  干犯了《事師法五十頌》之「不虛誑於師」,因識內有欺瞞寧波車的意圖。
  違犯了《金剛乘十四根本墮戒》第一重戒:「對於上師身口意不恭敬。」(屬於「」的支分戒)
     
(3) 在藏傳佛教典籍有「菩薩戒根本罪」:
菩薩戒屬於大乘戒律,是大乘行者實踐的規範、行持的指標。
【寶雲經】云:「菩薩於戒律諸經是佛所制皆專心受持。」
大藏經之經部中,就列有「菩薩戒(根本戒)」、「菩薩律(儀)」、「菩薩具戒」、「菩薩淨戒」、「菩薩學處」等菩薩戒的形式。
  菩薩若違犯學處的一種,就犯「菩薩戒根本罪」。
  受持菩薩戒的行者,有邪見與捨菩提心略生,二根本罪即犯。
  「菩薩戒根本罪」是出自【虛空藏菩薩神咒經】,寂天大師所著的《學處要集》以此為引述。《菩薩戒律儀論》亦有闡明,假設菩薩不行善法,對饒益眾生的種種事業生起怖畏、厭煩等欲樂,或對利他行為深感艱難等,使自心相續,從而捨棄行菩提心,這樣就違犯了菩薩戒根本罪,【寶積經】亦同樣云:「捨棄行菩提心,不行善法,為犯根本罪。」
     
參考資料:
佛教金剛乘慈善基金會
http:// www.vajrayanacf.org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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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> •要勇於承認錯誤和改正錯誤
    •佛陀親自解說身口三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