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 國 分 配 佛 舍 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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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祖釋迦牟尼生於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印度迦毗羅衞國(即今尼泊爾南部與印
度毗鄰處)而最後涅槃於拘尸那迦城(今印度聯合邦迦夏城)外河邊一片茂
密的娑羅林中。

在佛陀即將涅槃彌留之際,向弟子們所作的最後的遺教說道:「你們不要傷
心! 天地萬物,有生即無常之相,此是定律,概莫能外。我昔不曾言乎:所
愛必有散失時,會合必有別離時。人間心物所合身體,即是無常,即不能如
人所想一樣自由。……欲佛陀之應身永住,是違背法性之自然規則。我不能
違背法性。苟欲我永住世間,而你們卻不依我所指教法而行,即我活至千年
萬年,又有何用。若能依我教化而行,即我永久活在你們心中。我之法目慧
命,當遍於一切處,和你們及未來眾生同在。」

佛陀在臨涅槃前,曾詳細交代祂的弟子阿難處理涅槃後的火化事宜。根據【
長阿含經】的記載,佛陀對阿難說:「阿難,汝欲葬我,先以香湯沐浴,用
新劫貝周遍纏身,……積重名香,厚衣其上而闍維(闍維即荼毗,或曰火化)
之。」佛陀對自己涅槃後的沐浴、纏身之物、棺槨、焚燒用的油及香木等都
作了詳細的交代。釋迦佛不僅遺教於人間,遺體火化後,亦留下了很多舍利
給後人。當時各國國王分配得到的佛舍利(遺骨)被視為聖物,並建塔供奉。

釋迦牟尼以自身之三昧真火焚燒成舍利後,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等七個國王,
分別派遣使者到火葬地拘尸那迦城,要求與拘尸那迦的末羅族共分佛舍利。
最初末羅人不肯分給,經香姓婆羅門(徒盧那)調解,以如來教導法言,旨在
和平,委婉勸說"寧可爭佛舍利共相殘害?",經由他的提議才將佛的舍利均
分作八分,由各國使者帶回,建造舍利塔供養,才平息了爭端,並將佛的上
牙送給護持佛教甚力的摩竭陀國王阿闍世王供養。徒盧那要求將原來裝舍利
的空瓶帶回去,留作紀念,後來他建立了一個瓶塔。最遲到達的畢缽孔雀王
分不到舍利,祇好將釋迦牟尼佛火葬後留下來的炭和骨灰帶回去,也建塔安
奉。因而釋迦牟尼佛的舍利,起有八塔,另有第九 "瓶"塔、第十 "灰"塔,
即全數被分為十處:
(一) 摩竭陀國,阿闍世王;
(二) 毗舍离國,戾車毗族;
(三) 迦毗羅國,釋迦族;
(四) 阿勒伽波,跋离族;
(五) 羅摩伽國,拘利耶族;
(六) 毗塔底波邑,婆羅門;
(七) 波婆國,末羅族;
(八) 拘尸那羅國,末羅族;
(九) 蓽芭莉邑,孔雀族(炭塔);
(十) 香姓婆羅門,徒盧那(瓶塔)。
以上分舍利造塔安奉之事,原出巴利語之【涅槃經】,漢譯佛經中也有記載
。所謂:「八王起八塔,金瓶及灰炭;如是閻浮提,始起於十塔。」
 
關於佛入涅槃,火化後,得舍利八斛四斗,可從【菩薩處胎經】得知:「佛
滅度後,有舍利八斛四斗。」 佛舍利分別由八國供養,而後世稱為「碎身
舍利」,又八國因分配佛舍利而差點引發印度內戰之事蹟,詳載於諸經:
依【長阿含經】卷四「遊行經」記載:「其時,波婆國之末羅(巴 Malla)
民眾欲分得舍利,於本土起塔供養,乃備四種兵至拘尸城,遣使者請分舍
利。然拘尸王謂世尊於該國滅度,國內之士民當自供養,遂拒分舍利。同
時遮羅頗國(巴Allakappa)之諸跋離(巴 Buli)民眾、羅摩伽國之拘利民
眾、毗留提國之婆羅門眾、迦毗羅衞國(巴 Kapila)之釋種(巴 Sakya
民眾、毗舍離國之離車民眾、及摩竭陀國(巴 Magadha)阿闍世王亦各備
四種兵進渡恆水,敕香姓婆羅門請分舍利,拘尸王亦以同樣理由拒分舍利,
諸王即欲執干戈以力取,香姓婆羅門告諭彼等不可,乃八分舍利與八國,
八國皆得舍利而歸,各起塔供養。」
依【菩薩處胎經】云:「八國王各嚴四兵來爭,乃至天龍八部皆與奪心。
時有智臣告曰:『諸王若爭,須有勝負。如來舍利不成利益。我當分為三
分:一分奉諸天,一分予龍神,一分分八國。』 由是眾心悅隨;各將金壇
盛貯,迎歸本國建塔供養。」
 
註:      
 
有關八塔之位置
亦有多種傳說。
於前世紀,歐洲
的學者們,開始
認識佛教,他們
當中,有些所得
到的結論是釋迦
牟尼佛並不是在
這個地上實在存
在過的人物。譬
如,西拏爾於他

       
著《關於佛陀的傳說》裏,否定釋迦牟尼佛的存在。幸好是這個控訴不久即
在學問的法庭中,以物證被明確地駁回。因為在西元1898年,法國考古學家
皮佩 (W.C. Peppe)於尼泊爾國內南境之 "皮普拉瓦" 發掘古墳時,在此處一
座直徑約35公尺、已經崩毀、用磚造的舍利塔中,挖得一大石櫃,其中藏有
滑石壺二個、滑石器一個、滑石篋一個及水瓶之破片若干。滑石壺(即舍利
壺)各一小一大,皆收存著骨片;其中小壺為球狀,分成上下二部,上半為
壺蓋,附有瓶形之把手,蓋上刻有阿育王時代或該時代以前所使用之波羅米
(Brahm)文字之銘文二行,內容謂:「此乃佛陀世尊的舍利容器,為著名的
釋迦族及其兄弟姊妹、妻子等所共同奉祀之處。」 這個發現為佛陀的歷史真
實性提出了強而有力的新證明,並轟動了當時的考古界。由此刻銘可證實當
中的骨片為八國分配釋尊舍利時分與迦毗羅衞國之一分,亦可證明【長阿含
經】等經所傳者為事實。尼泊爾發掘之佛骨後由英國政府贈予暹羅國王,王
復以部分贈予錫蘭(斯里蘭卡)、緬甸及日本等國。
《法顯傳》載,那竭國界醯羅城中有佛頂骨精舍。
《大唐西域記》卷一迦畢試國條載,該國有龍王所建之窣堵波,其中供奉
如來之骨肉舍利;在王城西北之大河南岸有舊王伽藍,也有供奉如來頂骨
一片。
當時的八國,就是今日的印度、尼泊爾、斯里蘭卡等國。